均分繼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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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ot succ gavelkind.png 均分繼承法(英文:Gavelkind)是將土地分給統治者子女的繼承法。

年齡最大者繼承主頭銜並且成為新的玩家角色。已故統治者的其他頭銜以大致平等的方式分配給所有符合條件的孩子。年齡較小的繼承人成為封臣(或者獨立統治者,如果他們繼承了同等級頭銜)。

均分繼承法可能是最難掌控的繼承法。它需要一些知識才能從其優勢中受益,同時又不會因為兄弟姐妹之間繼承戰爭的風險增加而遭受太多痛苦,因為兄弟姐妹們現在既有宣稱又有軍隊。

可得性

均分繼承法是大多數封建國家的初始繼承類型。它最容易採用,沒有王權/行政體制/科技要求。均分繼承法也是派系最愛;軟弱的統治者將常常被封臣強迫採用均分繼承法。

對於部落統治者或未改革原始宗教,均分繼承法是可採用的幾種繼承類型之一。他們唯一的其他選擇通常是選舉均分繼承法,這被廣泛認為是更差的。(既是部落也是未改革原始宗教徒的統治者進一步受限制,能採用選舉均分繼承法。)

但是,Dlc icon sword of islam.png 伊斯蘭教部落統治者可以採用土耳其繼承法;凱爾特文化(或者角色擁有允許採用凱爾特選任法 Holy Fury.png 血脈) 可以採用凱爾特選任法;同時非洲泛靈教/洛姆瓦教部落統治者可以採用 Holy Fury.png長老選舉制。擁有 DLC icon Conclave.png 御前會議,大部分封建國家將能夠採用選舉君主制,一旦他們通過「內閣權力」法,以鎖定選舉君主製作為唯一繼承類型為代價換取完全內閣權力。

優點

均分繼承法通過幾種方式減少派系叛亂風險:

  • 統治者可以持有額外30%直轄領,使他們相比封臣可能更強大。
  • 同家族或不同家族的封臣都對統治者+5好感(凱爾特選任法也有此優點)。
  • 出現要求改變繼承法的派系的可能性減小(選舉君主制也有此優點)。

在均分繼承法下,你不會因無地的成年兒子而受威望懲罰。

缺點

均分繼承法為繼承危機創造了完美條件。主要繼承人可能失去他們大部分的直轄領,甚至可能縮減至一個省份。同時,新統治者的兄弟姐妹既有宣稱又繼承了土地,允許他們創建派系來要求他們自己的安置。

均分繼承法使統治者消極採取可能有利的行動,例如擁有許多子女或持有許多頭銜;這意味着創建一個均分繼承法下的帝國需要角色同時積累金幣和威望來創建第二個王國頭銜和帝國頭銜。

均分繼承法有幾條限制來防止你把一切給長子女:

  • 受均分繼承法管制,你不能銷毀頭銜(除了名譽頭銜)。
  • 你不能授予你的主要繼承人多於一個省份。也就是說,你不能授予他們一個公爵頭銜或第二個省份。(但是,你可以通過授予額外的城堡或部落來加強他們)。
    • 此外,你只能授予你的主要繼承人一個他們預期繼承的省份。
  • 基督教信徒不能通過使繼承人成為主教來剝奪任何繼承人的繼承權?

詳細說明

選擇繼承人

符合條件的子女由性別法絕定。男性優先均分繼承法採用一種強烈的偏向男性的形式:當同時有兒子和女兒時,僅兒子將會繼承。

擁有均分繼承法,死去角色不會如同長子繼承法一樣「佔據位置」。如果你的長子(女)去世,你可以指望你的次子繼承而不是還沒準備好的孫子繼承。

這個Reddit帖子給予更多細節。

產生宣稱

和所有繼承法一樣,已故統治者的所有子女都對所有最高等級頭銜有宣稱

當較年幼的繼承人成為封臣,意味着他們對領主有宣稱,允許他們創建宣稱派系。領主沒有獲得對他們封臣的宣稱。(這很好,因為這樣的宣稱只能被用來不公平地剝奪封臣頭銜)。

當有多個繼承人各自獨立(由於已故統治者有多個最高級頭銜),他們相互有宣稱。一方將使用該宣稱或者全部CB來向另一方宣戰,嘗試重新統一全部頭銜(至少在下一次繼承前)。

頭銜分配

平等分配土地是有缺陷的,因為一位封臣在遊戲中只有一位領主。所以因為中間的公爵/國王頭銜,導致頭銜和土地都是不平等的。

具體算法未知,但是:

  • 每位符合條件的子女按照出生順序獲得一個頭銜,直到所有子女都有頭銜,此時又從最年長者開始重新輪流分配。
  • 如果一個頭銜級別高於其他頭銜(僅一個公國,多個省份),則較年幼的子女成為主要繼承人的封臣。
  • 繼承前授予的頭銜將被算入在內。一個已經擁有3個頭銜的孩子已參與了3次輪流分配。
  • 在2.3.4版本,只繼承一個帝國,王國或公國頭銜但沒有繼承省份頭銜的子女自動獲得最高級別頭銜的法理首都省份,以確保他們能夠繼承。此外,為了讓子女有資格繼承,任何不是省份首府的男爵領現在都將被分配。
  • 頭銜按照其等級加權。遊戲嘗試儘可能平等地分配帝國,王國和公國。
  • 遊戲傾向於使頭銜分配合乎政治邏輯。如果已繼承了多個公國和一個公國的多個省份,遊戲會儘量避免分配公國或更高頭銜。
  • 在其他因素相同的情況下,遊戲傾向於給予最年長子女最強大(在徵召兵力量方面)的頭銜。獨立國家的首都省份有+50%徵召兵加成,這使它最有可能屬於最年長者。
  • 同等級貴族不能成為彼此的封臣。
    • 如果已故統治者的頭銜是同一等級,而且是一個更高等級統治者的封臣,他們顯然成為封臣;例如,多個公國分配給多位繼承人,這些繼承人都將成為同一國王的封臣。
    • 如果已故統治者的頭銜同等級,而且他獨立,他的國家分裂成屬於各繼承人的獨立國家。
  • 封臣追隨他們附庸的頭銜。這通常意味着省份追隨他們的公國,但主要公國會繼承來自未完全控制的公國的封臣。
  • 所有金幣和近衛軍歸主要繼承人所有,使其在統一戰爭中有優勢。
  • 這個論壇帖子聲稱更詳細地破解了頭銜分配的算法。

一個例子,如果一位公爵有3個公爵級別頭銜,但實際只有2個省份,有一位長女和三位更年輕的兒子,在男性優先均分繼承法下只有兩位最年長的兒子會繼承頭銜。年齡較大的兒子獲得兩個公國和一個省份;年齡較小的兒子獲得一個公國和一個省份;第三個兒子不能繼承,因為沒有至少一個省份來使其繼承更高級別頭銜;女兒不能繼承因為她有兄弟。如果兩個省份位於不同公國,年齡較大的兒子繼承徵召兵最多的省份和所屬公國,年齡較小的兒子繼承另一個省份。年齡較小的兒子不是他哥哥的封臣因為他們有同級別頭銜。最年幼的兒子以及女兒成為他們年齡較大的兄弟的廷臣,如果他們之前也是廷臣。

好感

位於均分繼承法下的統治者面臨以下好感修正:

角色 好感修正 原因
是主要繼承人的子女 -5 他們可能更喜歡長子繼承法
其他所有可繼承的子女 +15 幾乎可以肯定會從繼承中得到些什麼。
其他所有家族成員 +5 自己的子女或近親有可能從繼承中受益。
所有封臣 +5 一個分裂的國家利於他們自己家族的未來前景。封臣一般喜歡權利分散而且軟弱的國家。

歷史依據

分封繼承是早期封建國家的普遍做法。它有多種形式,包括幾種被稱為「均分繼承」的形式。均分繼承作為歷史上的一種繼承方式被發現於肯特,愛爾蘭,威爾斯和英格蘭的某些地區。

其效果可以在多個開局時間看到:

  • DLC icon Charlemagne.png 769開局,我們看見查理和卡洛曼兄弟為了統一法蘭克而競爭。歷史上稍微模稜兩可些:他們的父親希望他們能作為「共治國王」而不是每人統治完全獨立的一半王國。
  • Dlc icon the old gods.png 867開局,我們看見查理勝利的遺產。他的「神聖羅馬帝國」現在是獨立的六個王國,各自被不同後裔統治:西法蘭克,中法蘭克,東法蘭克,阿基坦,意大利和巴伐利亞;他的帝國在他的兒子「虔誠者」路易死後分崩離析。
  • 在1066年,我們看見留里克的後裔(留里克家族)在羅斯和魯塞尼亞持有許多獨立的公國(雖然實際上俄羅斯不使用均分繼承法;他們有所謂的「rota collateral」順序繼承?歷史上是按血親長幼順序繼承的繼承系統,在許多方面近似於年長者繼承法。事實上在遊戲中,1066年基輔羅斯王國的繼承法是年長者繼承法。在1097年柳別奇會議後,rota 被廢棄而代之以appanage(封地),這基本上就是均分繼承法)。

策略

僅安排一個繼承人

剝奪年幼兄弟姐妹的繼承權:

  • 送他們去修道院
    • 當他們不是任何頭銜的繼承人,例如當你的直轄領只有一個省份
    • 或者當你囚禁了他們,可能在絕罰後。
  • 送兒子去騎士團
  • 授予他們一個神權頭銜將剝奪他們的繼承權,除非你是原始宗教信徒(伊斯蘭教不使用均分繼承法)。你不能以此方式剝奪主要繼承人的繼承權,即使你可以對你的繼承人的繼承人這樣做。如果是天主教徒,他們有機會成為教宗,增加家族威望。如果你的繼承人意外死亡,你可以剝奪你另一個兒子的教會頭銜,使其重回繼承序列。
    • 授予他們一個新建的神殿地產
    • 授予他們一個通過聖戰從異教徒手中解放出來的神殿
    • 擁有自主神職敘任權,指定他們作為一位年邁或易出事故的主教的繼任者。

使你的頭銜在你的家族旁系中傳遞:不養育子女,讓其他家族成員生育後代。家族成員有多個符合條件的繼承人而且不會分裂頭銜。在你的宮廷教育家族成員的孩子。

  • 如果你的家族有多個有領地的分支,使得生育後代可以無阻礙地進行,此策略效果將最好。
  • 確保你的家族繼承人在繼承前沒有孩子。考慮監視在繼承序列中的其他成員,因為他們可能因為當前繼承人過早去世而成為繼承人。

殺死不想要的繼承人:

  • 囚禁和處決(常常導致暴政Kinslayer.png
    • 如果你是拜占庭文化組,你可以閹割他們,以巨大的好感懲罰為代價避免 Kinslayer.png 和暴政。閹人不能被授予和繼承有領地頭銜。在他們有子女前這樣做,否則他們將會繼承。需要確認
  • 送你的兒子去指揮軍隊,嘗試讓他們死於戰鬥或疾病。

考慮嘗試少生孩子:

  • 如果你是男性,娶一位年齡更大或生育能力更低的女性。
    • 如果信仰原始宗教,祆教或東方宗教,不要納妾。
  • 一但有了一位繼承人,囚禁你的配偶。
  • 如果你感覺子女已經夠多了,存在使你的角色不太可能再生孩子的方法。事件可以使你的角色被閹割(Eunuch.png),或有更低生育能力(Chaste.png)。而且有些社團的等級允許你選擇成為 Celibate.png

生養私生子:

  • 如果 DLC icon Way of Life.png 生活之道DLC激活,選擇 Seduction 勾引生活重心
  • 選擇有好的遺傳特質同時親近於你的人。
    • 使用「尋找角色」菜單來找到他們。
    • Lustful.png 角色通常更易成功。
  • 通過堅持選擇「love and leave」來重複一夜情。
    • 等待三個月,查看你或者你的目標是否已經成功懷孕,如果沒有則再次勾引他們。
  • 和儘可能多的你喜愛的人這樣做。
    • 通常三人就足夠了。
  • 多生孩子可以增加出現有良好遺傳特質的嬰兒的幾率。
    • 別忘了承認他們是你的私生子。
  • 把最好的一人合法化。
  • 這種策略可以作為備選,以防你的家族不能產生一個理想的繼承人。
  • 可選:選擇不結婚,以避免你的配偶有「不忠的色鬼」-100好感修正。在你已經選定一位繼承人後結婚。

組織分配頭銜

繼承前授予的頭銜算入在分配內。例如,授予一些較小/較遠公爵頭銜給其他兒子可以確保你的繼承人除了繼承王國外,還繼承位於中心的首都大公國。

這最適合於侵略擴張的玩法,被征服土地可以被授出而不減少你的直轄領。

避免通過決議讓你的外交總管來分配頭銜;即使你有許多多餘的頭銜,也應該自己手動分配。這個決議通常傾向於只留給你的主要繼承人一個主要頭銜和一個伯爵領。這樣通常會導致不可避免的繼承內戰。

僅持有一個主要頭銜

避免創建多餘的王國頭銜,直到你已經準備好創建一個帝國頭銜。

如果你發現自己有第二個王國,試着「摧毀」這個額外的王國。然後將這個王國的領土交給多名公爵分管,使得他們每個人都達不到51%的王國領土(以避免他們自建王國)。

防止繼承危機

因為你的兄弟姐妹繼承土地並且對你的主頭銜有宣稱,他們可能創建宣稱派系。你(主要繼承人)很可能有較低的威望,縮小的直轄領和(特別是如果你信仰未改革原始宗教)一個來自大部分或全部封臣的「短暫統治」好感懲罰。在你兄弟姐妹的權力和你缺失的權力之間,可能發生血腥內戰。

一些可能的策略:

  • 許多弱小的繼承人:比起對付一個強大到可以獨自挑戰你的權威的兄弟,對付許多相互鬥爭的弱小的繼承人更容易。
  • 強大的首都:主要繼承人可能獲得首都省份,所以研究科技,建造地產和建築可以確保主要繼承人比起他們的兄弟姐妹更有優勢。如果在王國或帝國內,因為法理優先,主要繼承人可能將持有包含首都省份的公國甚至王國。
  • 金幣遺產:均分繼承法下統治者的財富不會被分配,可以被繼承人用來平穩過渡(賄賂,僱傭兵……)
  • 近衛軍和偏遠封臣:近衛軍不會被分配,直接由主要繼承人繼承接管;同時你的兄弟姐妹獲得的直屬封臣只有其法理封臣。一個多公國組成的大王國可能征服許多其法理境外的公國,而這些封臣將被迫派遣部隊參加你的再統一戰爭。(只要確保這些封臣仍然和你的王國屬於同一法理帝國。)如果再統一戰爭是必要的,邊境上的龐大近衛軍可以在敵方組織起軍隊前就對其進行打擊。
  • 準備好感加成,你的繼承人繼位後就可以立即使用。
    • 保留一些未創建的公國,你的繼承人可以獲得威望和「授予公國」好感加成。(如果你接近封臣上限,這可能無法操作)
    • 保留一些伯爵作為直屬封臣,你的繼承人可以將他們轉封給公爵。
    • 戰利品留在船上,你的繼承人可以獲得威望。
  • 考慮同時有首都公國內的省份和男爵領作為你的直轄領:除了持有每一級的一個頭銜(從公國到帝國,如果可以的話),考慮在你的首都公國(甚至是首都省份)同時直轄省份和男爵領。第二繼承人更可能繼承男爵領而不是伯爵領,使得他們更易被控制。同時,你首都公國內的土地十分有用。

任命臨時封臣

將你的多餘省份和公國授予給沒有(未來也沒有)繼承人的男性。他們的頭銜不會因為算作你的直轄領而被分配,但最終將回到你的主要繼承人的手中——連同所有未使用的財富和科技點數。

臨時封臣應該沒有親人,年老,生育率低:Homosexual.pngInfirm.pngIncapable.pngInbred.pngLeper.pngMangled.pngCelibate.png。讓他和一位幼兒訂婚,使得他很難有子女,特別是如果他的宗教不允許一夫多妻制或納妾。如果你是希臘文化並且控制你的宗教領袖,你甚至可以絕罰他,之後授予他頭銜,逮捕並且閹割 Eunuch.png 他.

繼承類型組合

如果你擁有多個可以更改繼承法的頭銜,例如一個帝國和一個王國,你可以設置最高頭銜為均分繼承法,而其他頭銜是長子繼承法。這能獲得均分繼承法的好處(+30% 直轄領上限,不會因無地的成年兒子而受威望懲罰),同時還不會導致頭銜分裂(只要所有低於國王級別的頭銜都在法理王國內,並且此王國被你設置為長子繼承法)。

此方法的缺點是,如果你有多個潛在繼承人,而你的長子有一個同樣符合條件的孩子但長子去世了。均分繼承法優先考慮你的其他孩子,而長子繼承法優先考慮你長子的孩子,所以帝國和王國將分裂開。使用選舉君主制而不是長子繼承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特別是如果你使用一個小王國作為你的直轄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