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盟(英文:Alliance)和互不侵犯條約(英文:Non-aggression pact)是兩種統治者之間最常見的協議。互不侵犯條約是兩位統治者間達成的不向對方宣戰的協議。一個同盟是基於現存互不侵犯條約的進階協議,更為強力,允許統治者被召入戰爭。
互不侵犯條約
互不侵犯條約是兩位統治者間達成的不向對方宣戰的協議。大部分互不侵犯條約因為婚姻或訂婚關係而簽訂:
- 角色和他們的配偶總是有一個互不侵犯條約。
- 當兩位統治者就近親訂婚或結婚進行商議時,他們會自動形成互不侵犯條約。
- 兩位統治者可以基於一個涉及近親的婚姻而交涉簽訂互不侵犯條約。
封臣和領主間的互不侵犯條約阻止領主剝奪封臣頭銜,也阻止封臣加入或創建派系。此外,和防禦者有互不侵犯條約的統治者,在對其發動進攻的戰爭中,不能被盟友召喚。
同盟
同盟是附加的可召喚對方加入大部分戰爭的協議。
建立同盟
- 必須是近親或有互不侵犯條約
- 不能和你的封臣或領主建立同盟
以下AI理由用於"商議互不侵犯條約"和"建立同盟"互動。
原因 | 提示信息(?) | 描述 |
---|---|---|
好感 | +10 至 -10? | |
同一家族 | +2 | |
相同的利益 | +2 | |
共同的敵人 | +2 | |
政治考量 | ~+10 至 ~-10 | 似乎和"RP Friendship"或"RP Hostility"有關,是隱藏的值 (關係?) ,僅在debug提示框中顯示。 可能有針對你的宣稱(甚至是基於互不侵犯條約商議建立同盟時)? |
基礎的拒絕值 | -3 | -25 (如果這是除了好感僅有的原因,需要26好感才同意) |
背盟者 | ? | AI不太可能同意和背離盟約者建立同盟。 |
忙於征服世界,而你就是下一個目標 | -10 | 擴張的游牧部族 |
召喚盟友參戰
- 參見:外交行動#召喚盟友參戰
統治者被期望能夠同意所有和他們建立同盟的統治者的戰爭召喚。統治者可能還會收到有相同的文化的且正在防禦不同文化的同級統治者的戰爭召喚。游牧制和部落制封臣可以召喚他們的領主,朝貢國和宗主國間也一樣。
限制
- 派系叛亂的領導者不能召集盟友,除非是宣稱派系叛亂。
- 當和同僚進行戰爭時,僅能召喚有同一領主的其他統治者。(例外:如果"同僚"是一個針對你的派系叛亂,可以召喚國外同盟!)
- 不能召喚敵人的封臣,除了"反抗暴君"的戰爭
- 不能召喚統治者加入一場進攻戰爭,如果他們和防禦者有互不侵犯條約。
- 可以同時召喚一位領主和他們的封臣,如果你和他們都是同盟,但僅在你先召喚領主時正常起效。
接受或拒絕
拒絕同盟的戰爭召喚:
- 花費大量威望。
- 添加角色修正"背盟者",減少5外交,持續10年。
- 增加大眾好感修正"背盟者",對你的好感降低25,持續10年。(可疊加)
- 你的同盟增加好感修正"背棄同盟" ,他們對你的好感降低30,持續5年。(可疊加)
- 破壞同盟。
此外,AI不太可能同意和背盟者建立同盟,並且將考慮解除和他們的任何同盟。
拒絕其他召喚有微小的威望花費:
- -25 威望,對於進攻戰爭。
- -100 威望,對於防禦戰爭。
- 0 ,如果交戰國是同盟。
- 0 ,宗主國拒絕朝貢國的戰爭召喚。
接受一個對抗與你有盟約的進攻者的戰爭召喚,將破壞此同盟。
友軍命令
只適用於DLC修道士與密契者啟用時。 |
作為戰爭的主要參與者,你可以向盟友下達命令。AI盟友將執行收到的命令,只要他們不決定優先處理其他戰爭。
有四種命令:
- 圍攻 - 命令友軍圍攻選擇的省份(在省份窗口找到)
- 跟隨軍隊 - 命令友軍跟隨選擇的軍隊(在所選軍隊窗口找到)
- 專注於圍攻敵方省份 - 命令友軍圍攻敵國省份(在軍事介面的「戰時同盟」中找到)
- 專注於狩獵敵人 - 命令友軍狩獵敵軍(在軍事介面的「戰時同盟」中找到)
"戰時同盟"在軍事介面,列出了在你當前戰爭中的所有盟友以及他們目前的命令(若有)。
另見
- 共同防禦協定 - 特殊的協議,用於抑制威脅嚴重的角色。
- 朝貢國 - 通過使用朝貢國類型CB建立的關係。
- Rules of Engagement - 討論同盟的主要變化並介紹互不侵犯條約的開發日誌。
- As you wish... - 討論友軍命令的開發日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