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法(英文:Council laws)是决定哪些行动需要内阁投票的法律。要求 御前会议DLC激活。
法律表格
内阁投票权力 | 其他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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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 |
宣战 | |
剥夺头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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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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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头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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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逐 | |
死刑 | |
完全内阁权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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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权独揽+2直辖领上限,并且是帝国行政体制的要求之一。第一个内阁权力(授权内阁)后的每一级内阁授权+2封臣上限,封建制统治者总共能够+14封臣上限(其他政体+12)。授权内阁的其他好处用👑标注。
注意,部落统治者将部落组织度提升至低部落组织度将不会遭受-2直辖领上限(同时因此授权内阁);只有到达绝对部落组织度后可以尝试获得来自大权独揽的+2直辖领上限。
“法律”总是第一个和“战争”总是第二个。一旦这两个授权,其他事项可以按任意顺序授权。
策略
通过利于内阁的法律可以给予所有封臣短暂好感加成(+5);如果一个好感加成足够使你避免无法处理的叛乱,考虑通过一项法律。相反地,因为通过利于统治者的法律给予所有封臣短暂好感惩罚(-10),如果你的国家i处于叛乱边缘,考虑推迟通过利于统治者的法律,直到情况稳定。
- 有先进政体(例如,不是部落/游牧)的国家通过前两项法律只有轻微损失;如果国家初始为大权独揽,可以考虑接受“扩大内阁权力”派系的最后通牒。
- 有总督制或帝国行政体制的国家可以考虑通过“授予头衔”。
- 不打算使用选举君主制或改变选举君主制的封建制国家可以考虑通过“完全内阁权力”。这有额外的效果,防止你不小心开除强力的封臣,因为被开除的内阁成员在之后一段时间内不能被重新任命。但是,你可以通过事件或逮捕开除内阁成员。
- 苦于均分继承法的国家也可以考虑通过“完全内阁权力”;比起均分继承法导致无法预见的国家分裂,锁定选举君主制通常更有利。但是,注意双重要求:至少一个王国头衔和采用封建制。
相关派系
一个寻求“扩大内阁权力”的派系可以被创建,强迫通过上文所示的前七个投票权力。如果领主接受此派系的最后通牒,利于内阁的两 项法律将被通过。随着更多利于内阁的法律通过,此派系创建的几率降低。
只有“推翻统治者”派系可以强制通过执行上文最后一项内阁权力——“完全内阁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