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個頭銜擁有宣稱意味着你有理由擁有它。宣稱(英文:Claim)被用作戰爭的宣戰理由,而且有時可以作為剝奪頭銜的理由。
宣稱類型
宣稱有兩種,弱宣稱和強宣稱。強弱宣稱的不同可以根據圖形判斷,而鼠標懸停在一個宣稱上將表明它當前是否會被繼承。
任一類型宣稱的持有者都有資格通過派系索取他們的宣稱,並且自動地獲得封建選舉繼承法下的潛在候選人。對某一個頭銜擁有任一類型宣稱的領主可以從一位封臣處剝奪此頭銜,不會招致暴政。
強宣稱
強宣稱,顧名思義,是更有用的宣稱類型。幾乎所有人都可以對任何人索取強宣稱。有兩個例外:
- 你不能向一個使用男性繼承法的頭銜索取一位女性的宣稱。(然而,如果你是女性,你可以不顧頭銜的繼承法,索取你的個人宣稱。)
- 不能索取伊斯蘭教女性的宣稱,即使它們是你的個人宣稱。只有該女性轉變為一個非伊斯蘭宗教或(假設是可繼承宣稱)在她的兒子繼承宣稱後,它們可以完全被使用。
擁有強宣稱,統治者能夠從國內一位角色處篡奪公國或王國,只要此頭銜和領主的頭銜不是同等級或更高。持有多個強宣稱的統治者可以在同一場戰爭中索取全部強宣稱。
擁有 神聖之怒,擁有強宣稱的部落民可以為了部落頭銜和持有者決鬥,如果兩人都獨立或者屬於同一國家。
弱宣稱
弱宣稱僅可以在以下情況下使用:
- 該頭銜擁有者為女性但宣稱者為男性 (除非有完全女性地位法律或性別平等遊戲規則)。
- 該頭銜擁有者處於攝政期間 (比如逮捕, 無能,未成年, 朝聖, 或 藏匿中)。
- 該頭銜處於其他宣稱戰爭中。
- 宣稱者為第二,三順位繼承人。
獲得宣稱
當一個頭銜持有者去世或退位後, 第二至六個位於順位繼承人列表中的孩子會得到強宣稱,其他孩子會得到弱宣稱,以下幾種情況例外:
宣稱可以通過這些途徑獲得:
方法 | 宣稱種類 | 頭銜 |
---|---|---|
外交總管的偽造宣稱任務 | 強且不可繼承宣稱 | 伯爵(有高能力外交總管和滿足其他條件時,有機會獲得更高頭銜的宣稱) |
奪取宣稱陰謀 | 強且可繼承宣稱 | 領主頭銜或同僚頭銜 |
向教宗請求宣稱權 | 強且可繼承宣稱 | 伯爵或公爵 |
通過戰爭,和平篡奪,向宣稱派系屈服而失去的頭銜 | 強且可繼承宣稱 | |
因為驅逐,逃脫逮捕,被選舉為教宗,或輸掉推翻領主戰爭而失去的頭銜 | 強且可繼承宣稱 | 持有的所有頭銜 |
無地(甚至通過剝奪頭銜)後頭銜被摧毀 | 強且可繼承宣稱 | 公爵+ |
領主丟失最後的省份後「緊急篡奪」封臣省份而失去的頭銜 | 強且可繼承宣稱 | |
領主剝奪頭銜而失去的頭銜 | 弱且可繼承宣稱 | 被剝奪的頭銜 |
當封臣獲得一個更高頭銜而失去對直屬封臣頭銜的控制 | 強且可繼承宣稱 | |
因為獨立戰爭而失去對直屬封臣頭銜的控制 | 強且可繼承宣稱 | 獲得獨立的封臣之中擁有的最高頭銜 |
因為獨立派系戰爭或最後通牒而失去對直屬封臣頭銜的控制 | 弱且可繼承宣稱 | |
總督獨立(准許獨立或叛亂) | 強且不可繼承宣稱 | 所有總督頭銜? |
從以前的宣稱者處繼承 | 弱且可繼承宣稱 |
也有可能失去頭銜後沒有宣稱。例如,在最高領主去世後因為游牧民騷動失去省份,不會產生宣稱。
索取宣稱
當使用宣稱作為宣戰理由時,一個宣稱被「索取」。索取宣稱會「續接」它,確保它將被宣稱持有者的孩子繼承。即使戰爭以無條件和平或無結果終止。有時索取一位廷臣的宣稱,之後無條件和平或刺殺此位廷臣會很有用。兩種情況下,此位廷臣的孩子——可能屬於你的家族——將繼承宣稱。
多個針對一位對手的強宣稱可在一場戰爭中索取,但只在它們都被進攻方持有時可行;一次只能索取一個他人的宣稱。
查找宣稱者
查看頭銜時,點擊「宣稱者」按鈕將列出所有宣稱持有者,同時有圖標顯示他們是否將接受前往你的宮廷的邀請。注意其不會區別顯示強弱宣稱者,也不會顯示當前沒有宣稱,但父母去世後將獲得宣稱的角色。為了查找潛在宣稱者,嘗試查看頭銜的繼承順位。
宣稱對AI的影響
對你的頭銜有宣稱的AI封臣將對你有低好感。除此之外,AI更不願意釋放一位對他們頭銜有宣稱的囚犯。AI統治者不會讓你納娶對任何頭銜有宣稱的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