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均分繼承法(英文:Elective gavelkind)結合了均分繼承法和繼承投票的特點。主頭銜由統治者家族內選定的一員繼承,但其他頭銜可能被分配給統治者的兒子們。
選舉均分繼承法主要由未改革原始宗教部落統治者在沒有其他繼承法可選時使用。
特點
類似於均分繼承法,此繼承法+30%直轄領上限,不會因無地的成年兒子而受威望懲罰,不能銷毀頭銜。主頭銜將會給主要繼承人,而多於的頭銜將被平等地分給低級的候選繼承人。
類似於凱爾特選任法,領地內所有重要的頭銜持有者會投票給統治家族的候選人。如果被選擇的繼承人不是統治者的兒子,統治者所有的兒子將被視作低級的候選繼承人。
此外,選舉均分繼承法的低級候選繼承人有幾個獨有特點:
- 在王國和帝國繼承時,新王國可能被創立以授予低級的候選繼承人。即將離世的統治者必須控制51%的法理王國並且滿足所有創建該王國的其他條件。因為大部分王國對AI有額外的創建要求(大部分和文化有關),這意味着玩家的領地相比AI領地更易分裂!
- 低級的候選繼承人總是獲得和平獨立的機會。儘管不會導致戰爭,主要繼承人獲得對他們主頭銜的宣稱。這些宣稱不可繼承,但它們是強宣稱,允許主要繼承人同時索取,或者,如果是部落制,可以通過決鬥索取。AI控制的低級的候選繼承人會根據他們是否是 / 和他們對新領主的好感來選擇是否獨立。
如果是玩家控制的領地,玩家將會扮演他們選擇的主頭銜繼承人。
投票
投票者是低一至二級的直屬(?)封臣。對於伯爵頭銜,除了統治者沒有其他投票者。
投票者對候選人的評價詳見繼承投票條目。選舉均分繼承法有兩個特殊偏好:
- 投票者更喜歡青年(「他正處於全盛期」)
- 戰士價值取向的投票人更喜歡高軍事能力和個人實戰能力的候選人
好感
位於選舉均分繼承法下的統治者面臨以下好感修正:
角色 | 好感修正 | 原因 |
---|---|---|
子女 | +15 | 將會從繼承中得利 |
非家族成員的封臣 | +5 | 主要繼承人可以在家族分支中流動 |
策略
- 參見:均分繼承法#策略
在帝國內,考慮授予王國給旁系親屬。這通常好於允許王國被分給低級的候選繼承人,他們將有機會選擇獨立,如果他們仍然是封臣,就會傾向於索取派系宣稱。
家庭生活重心可以提高和你孩子的關係,使低級的候選繼承人選擇獨立的可能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