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辖领法律(英文:Demesne laws)是事实法,规定了统治者和他们的封臣之间的关系。当 御前会议DLC激活,被领地法取代。
封臣义务
法律由低到高分级,例如税收越高,封臣的好感越低。
注意,此处的征召兵指最大征召兵——有 +100 好感的封臣将会提供的征召兵数量。王权法控制最小征召兵。
最高等级要求法律化科技:
- 四级封建、城市、教会税法和邑税要求法律化VI
- 四级封建、城市、教会征兵法和兵役要求法律化VII
法律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ID |
---|---|---|---|---|---|
封建征兵法
(非伊斯兰教) |
最少
|
少量
|
中等
|
最多
|
feudal_contract |
封建税法
(非伊斯兰教) |
免税
|
少量
|
大量
|
苛刻
|
feudal_tax |
城市征兵法 | 最少
|
中等
|
大量
|
最多
|
city_contract |
城市税法 | 最少
|
中等
|
大量
|
苛刻
|
city_tax |
教会征兵法
(非伊斯兰教) |
最少
|
中等
|
大量
|
最多
|
temple_contract |
教会税法
(非伊斯兰教) |
免税
|
最少
|
中等
|
大量
|
temple_tax |
部落征召
(非部落制) |
小
|
普通
|
大
|
最大
|
tribal_contract |
部落税
(非部落制) |
无
|
小
|
中等
|
大
|
tribal_tax |
兵役
(伊斯兰教) |
最低
|
低
|
中等
|
最高
|
iqta_contract |
邑税
(伊斯兰教) |
无
|
低
|
高
|
最高
|
iqta_tax |
中央集权
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对于领主发展壮大是很重要的,但是一个权力离散的国家可能更容易维持(或者是必要的,如果帝国有许多直属封臣)。如果御前会议DLC激活,此法律可在领地法界面找到。 公爵及以上可以制定中央集权法律。
法律 | 封臣上限 | 直辖领大小 | 要求 | ID |
---|---|---|---|---|
权力离散 | +10 | - | - | centralization_0 |
低集权 | +5 | +1 | 法律化 I 低部落组织度或更高(部落统治者) |
centralization_1 |
中集权 | - | +2 | 法律化 II 中等部落组织度或更高(部落统治者) |
centralization_2 |
高集权 | -5 | +3 | 法律化 III 高部落组织度或更高(部落统治者) |
centralization_3 |
中央集权 | -10 | +4 | 法律化 V 绝对部落组织度(部落统治者) |
centralization_4 |
部落组织度
部落组织度适用于公爵或更高级别的部落统治者。其代替了王权法(无御前会议)或包含了内阁法(有御前会议)。部落组织度一次只能改变一级,但不同于王权法,一位统治者可在一生中多次改变此法律。
法律 | 未改革原始宗教部落封臣好感 | 效果 | 无御前会议DLC | 有御前会议DLC | ID |
---|---|---|---|---|---|
最低部落组织度 | +5 | tribal_organization_0 | |||
低部落组织度 | -5 | 允许剥夺头衔 | The council now votes on wars and laws | tribal_organization_1 | |
中等部落组织度 | -10 | 允许随意剥夺异端和异教徒的头衔 | The council now votes on grants and revocation | tribal_organization_2 | |
高部落组织度 | -20 | 部落封臣提供征召兵和税收 部落封臣不能再被召唤参战 |
启用部落征兵法和部落征税法 | The council now votes on imprisonment, exile, and execution | tribal_organization_3 |
绝对部落组织度 | -30 | 允许采用封建制 允许建立建立商业共和国 |
tribal_organization_4 |
总督制
拥有 查理曼DLC,独立封建制皇帝可以将王国和公国头衔以总督形式冠以封臣。与普通头衔不同的是,总督头衔在持有者死后自动恢复为领主所有,减少了封臣权力过大或将头衔传给不忠继承人的概率。如果御前会议DLC激活,此法律可在领地法界面找到。
注意,拥有总督封臣将使你的公爵+级别非总督封臣感到不安。直属封臣每持有一个王国总督则好感惩罚为-2,每持有一个公国总督则好感惩罚为-1。这可能使得难以管理一个既有世袭国王又有总督国王的国家。
法律 | 封臣上限 | 特权 | 要求 | ID |
---|---|---|---|---|
不启用总督制 | vice_royalty_0 | |||
王国总督制 | -5 | 启用王国总督制 | 法律化 IV | vice_royalty_1 |
公国总督制 | -10 | 启用王国及公国总督制 | 法律化 VIII(或者采用帝国行政体制后自动制定执行) | vice_royalty_2 |
行政体制
适用于独立封建制皇帝。拜占庭帝国开局即为帝国行政体制,而其他国家只能在游戏后期采用它。
法律 | 封臣上限 | 封臣好感 | 特权 | 要求 | ID |
---|---|---|---|---|---|
封建行政体制 | - | - | - | - | feudal_administration |
帝国行政体制 | +25 | -10 | 解锁公国总督制 可以任意剥夺公国总督头衔 任意剥夺公爵头衔(无 查理曼DLC) Free retraction of vassals, even from kings(?) |
绝对王权 法律化V |
imperial_administration |
注意,如果玩家是皇帝并且在直辖领法律/领地法界面没有看见行政体制的选项,他们可能需要向下滚动来找到选项。
注意,帝国行政体制自动启用王国和公国总督制,无视法律化科技等级。
更改直辖领法律
统治者每5年可以寻求批准更改直辖领法律。所有封臣都有投票权,根据他们的头衔加权。穆斯林使用虔诚来更改法律,不需要投票者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