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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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政(英文:Tyranny)是采取无正当理由的专制行为所受的好感惩罚。其阻止统治者轻易地逮捕和杀死不同政见者。

好感修正用于暴政行径发生时领地内的所有角色,包括非直属封臣廷臣。新封臣将不会有此修正(除非他们之前是目击者)。理论上,轻易地逮捕/驱逐全部的有领地贵族,然后邀请对之前发生的事毫不知情的新廷臣是可行的。

暴政行径

以下列出了导致暴政的行为,且给出了惩罚数值。这些全部是无理由的行为,如果行为是正当的则不会引起不满。

行为 数值 注释
逮捕 -40 如果角色微不足道或腐化 Decadent.png, 则只有 -10 。若是被绝罚 Excommunicated.png 角色和已知的密谋者,则无效。若是拥有某些好感修正的角色,如叛徒叛教者(拒绝悔改),则也无效。
处决 -10 如果角色微不足道,或角色是因战争而被捕,则无效。处决外国人仅会导致国外的角色感到沮丧。
对有领地封臣的驱逐行为(强制退位) -10 封臣被强制将头衔让位于他们的继承人,但保留他们的金钱。
驱逐廷臣 0 领主获得廷臣的金币。廷臣逃往其他的宫廷。
采取违背内阁投票的行为 -10 内阁变得不满,允许内阁成员加入派系,如果之前他们不被允许(加入)。需要 DLC icon Conclave.png 御前会议DLC。

通过事件逮捕,处决或驱逐角色不引起暴政。

角色如果没有头衔、宣称或有头衔的近亲,则被认为微不足道。

效果叠加和持续时间

个人的暴政行径招致持续30年的惩罚。每次暴政都单独计算起始和终止时间。例如,假定你在1100年逮捕一个角色(-40),且在1103年处决他们(-10)。两个行为都目击的角色将有一个 -50 好感惩罚直到1130年,之后有 -10 好感惩罚直到1133年。

策略

  • 节制地使用暴政,仅当利益明确且能够承受好感惩罚时。
    • 或者(即使非常困难)采取暴政统治(北韩流),移除或逮捕全部目击的封臣。
  • 接近死亡时使用暴政。如果统治者年迈或有很低健康,则暴政的问题不大。玩家仅需要维系领土统一,直到继承人接管。继承人仅会继承一半的好感惩罚,并且继承的好感惩罚会衰减。但应该谨慎使用,特别是因为暴君可能比预期寿命活得更长。

另见

  • 剥夺头衔和收回封臣,仅导致有领地的直属封臣不满,但不招致暴政修正。
角色 
个人属性 属性特质虔诚威望文化宗教家族称号好感
行为 外交决议教育婚姻/生育摄政人情
目标 派系野心阴谋生活重心
恶行 刺杀暴政驱逐处决逮捕剥夺头衔贿赂
其他 内阁廷臣疾病继承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