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选侯制

RemixMe讨论 | 贡献2019年3月9日 (六) 00:27的版本 (移除Category:Succession laws; 添加Category:继承法通过HotCat小工具)

皇帝,连同七位选帝侯可以从他们自己、自己的合法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帝国的主要法理诸侯中提名一位继承人,这名继承人需要与现任皇帝有共同的信仰。如果历史上的选帝侯头衔持有者为异教徒或不存在,另一名法理上的封臣将取而代之。如果帝国拥有教宗神职叙任制或主流信仰有「教条」性质,采邑主教将会在选举中有更大权重。